超越电力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超越电力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9执保2759号 申请人超越电力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新塘村2号金山龙工业园二区综合楼1栋6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PE8U9E。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惠州市博罗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315188327W。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女,1966年9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地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9民初1119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市吉田庆丰实业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6105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