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开发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榆次区自然资源局、晋中开发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类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晋0702执恢229号
申请执行人榆次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本区迎宾西街460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晋中开发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太谷街112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榆次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晋中开发区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榆次区自然资源局向本院书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作出的晋国土晋开罚字(2016)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