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亚飞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四川省亚飞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722执867号
申请执行人: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被执行人:四川省亚飞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三台县自然资源局与四川省亚飞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亚飞公司退还占用耕地。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亚飞公司已经拆除占用土地上建筑物并退还。至此,三台县自然资源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0722行审44号行政裁定书关于退还违法占用耕地的事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