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118执6197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被执行人信宜市水利电力建设安装公司缴纳受理费一案【(2021)粤0118执6197号】,执行依据是(2020)粤01民终22143号、(2019)粤0118民初6083号民事判决,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551.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551.50元。本院已将该款退回国库。至此,本院受理的被执行人信宜市水利电力建设安装公司缴纳受理费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