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驰飞建设有限公司

929某某与江苏驰飞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582民初929号 原告:***,男,1970年11月14日生,汉族,住所地河南省邓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家港市锦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江苏驰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驻地***路。 关于原告***与被告江苏驰飞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江苏驰飞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江苏驰飞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黄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