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青0202执1652号
海东市乐都区金成建材有限公司、青海嘉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金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嘉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26222元(含执行费9464元),本院已将该案款70639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368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金成建材有限公司,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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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