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晟兴牧业机械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兴牧业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184执97号
贺自祥、***兴牧业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1)川0184民初285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1月6日立案受理贺自祥申请执行***兴牧业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标的63,225.42元,执行费848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行给付申请执行人63,225.42元并缴纳本案执行费848元,本院已上缴国库。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