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尚之诚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公园管理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粤0114执恢213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8)粤0114执恢213号
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公园管理中心: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尚之诚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公园管理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一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公园管理中心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现本院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的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凤
书记员 :何 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