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105执13732号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申请执行人)、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与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申请执行人)。至此,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