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冀0826执保814号
关于承德筑地商砼有限公司2022年9月7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河北磊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北磊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账户予以保全。
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北磊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1305********、1305××××0307账户;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5250××××9778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9130××××8923账户予以保全完毕。
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可用金额70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641071.76元,冻结期限自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9日止。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