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陕西侨诺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保全人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524执保379号
陕西侨诺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陕西侨诺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判庭作出了(2022)陕0524民初231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00000元的冻结。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3年4月26日对被保全人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00000元的冻结予以解除。已告知该案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524执保379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5月10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