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汉德工程机械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某某克(中国)压实摊铺设备有限公司、兰州汉德工程机械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 保 裁 定 书
(2019)津0114执保281号
申请人:***克(中国)压实摊铺设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兰州汉德工程机械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津0114民初3046号民事裁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兰州汉德工程机械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人民币395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395万元人民币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何中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宋宝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