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971执保4897号
东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赛亚气雾剂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东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赛亚气雾剂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2)粤1971民初1590号民事裁定书】,因本院已按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满良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黎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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