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肇庆市景盛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4执1276号
肇庆市景盛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肇庆市景盛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顺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案款413675.19元及执行费6105.00元,履行完毕(2021)粤1324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同意本案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