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
(2020)冀0102执573号
思源交大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本院执行与河北玉石高营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规定,通知你单位十日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联系电话:0311-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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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