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内0624执保32号
鄂托克旗锦东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鄂托克旗锦东商贸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正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内0624民初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我院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保全内容为:解除对被告鄂尔多斯市正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支行账户内的存款330605元的冻结。现本案已全部解除保全完毕。至此,鄂托克旗锦东商贸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正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内0624执保32号案件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