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03执保1345号 本院于2022年10月2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宁浩宏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南宁浩宏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存款3306.01元,于2022年10月28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存款等6.81元,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