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阳光诚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阳阳光诚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新航行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123执574号
贵阳阳光诚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新航行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123民初2043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贵阳阳光诚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新航行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贵州新航行科技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61530.45元,本案申请执行费2323.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123民初2043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院(2022)黔0123执574号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