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3执保64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申请保全四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一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依照(2019)川13民初111号裁定书进行保全,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9月26日至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创园分局和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冻结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在绵阳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100%、***在四川天豪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持有的17.5%的股权,冻结期间为三年。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创园分局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兴源环亚集团有限公司在绵阳兴源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本案冻结系轮候。
综上,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9)川13民初111号裁定事项已经办理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