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802执保66号
***绿道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保全申请人***绿道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保全一案,保全申请人***绿道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两公司615000元的银行存款。本院作出(2020)湘0802民初12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建行账号43×××04及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15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在执行中通过网络冻结了被申请的两公司银行存款615000元,冻结一年。本院(2020)湘0802民初1229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现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