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向前、河北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任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冀0982执531号

李向前,男,1990年5月5日出生,住所地任丘市建设路信和嘉园小区**1单**,联系电话155××××8888

河北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男,住所,住所地任丘市众凯嘉园**楼****电话133××××0760

法定代表人:朱景涛

李向前申请河北容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82民初3475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李向前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982民初3475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朱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