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源鼎盛(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因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西侧黄村七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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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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