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融通建设有限公司

***、启融通建设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青0223民初2704号 原告:***,男,1963年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启融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夏搏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夏搏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宁夏中房集团互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盈科(西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盈科(西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启融通建设有限公司、宁夏中房集团互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5400元由***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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