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

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与重庆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渝0108民初21787号 原告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3栋30楼30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XKJN26。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重庆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代理。 委托代理人***,男,汉族,1986年7月25日出生,住成都市成华区,系原告公司员工,一般代理。 被告重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11号11幢1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5UHMAG0D。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1987年10月4日出生,住重庆市永川区***转角店村皂桷坝村民小组2号,公民身份号码5003831987********。 委托代理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委托代理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649.5元,由原告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