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302民初701号
原告: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商鼎路西胜利路北河南中部国际电商产业园(商丘)5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山。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鹏,男,该单位员工。
被告: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256号古都科技园B栋107室。
负责人:陈宝祥。
被告: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河西路25号院4号楼1层112室。
法定代表人:李红霞。
原告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北京合创三众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7日立案。原告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32元,由原告河南省启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余薇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