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恢35号
***天净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净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银川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银仲字第5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天净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净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中,银川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银仲字第55号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