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通电力勘察设计院

申请执行人山西晋通电力勘察设计院与被执行人汾阳市泽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1182执451号
山西晋通电力勘察设计院、汾阳市泽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晋通电力勘察设计院与被执行人汾阳市泽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293024.97元,执行费35330元。本院现已依法强制执行到位3293024.97元,并于2021年6月3日将该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35330元已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