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2)粤0114执恢246号
广州市建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耀佳: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建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耀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在(2018)粤0114执恢309号案件中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耀佳已经履行(2015)穗仲案字第4867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备注:执行员叶成汉,书记员邓国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