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与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陕0112执4873号
申请执行人于腾蛟,男,1989年3月6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269号民事调解,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银行存款20634元;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之收入;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之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贺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