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屹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广西桂屹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1024执保171号
广西桂屹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广西桂屹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在中国建设银行62×××_1,6227003376230015509_156_1;广西北部湾银行62×××76+1等账号以54800元为限额进行了冻结,实际冻结1820.5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