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吉0103执1586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众拓园林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法定代表人***,局长。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103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开始后,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长期履行中。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吉0103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