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东港市中医院与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681执16号
东港市中医院(申请执行人)、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东港市中医院与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东港市中医院已认可。至此,东港市中医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681民初43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