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紫丁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山某某瑞劳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芒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3103执保49号
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山***瑞劳务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保山***瑞劳务有限公司诉中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云3103民初3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保山***瑞劳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保山兰城支行的账号2510********,冻结金额为30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经执行,裁定中的内容已执行完毕。
现该案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