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3)商区法执字第00131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得靠,男。
被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住所地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
法定代表人***,院长。
***与***、*得靠、***、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商区法民一初字第006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四被执行人均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在建行商洛工农路支行存款117135.07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勇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