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03执342号
**、西安精典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精典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19)陕0103民初9202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11669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11669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03执342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3月11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审判员 :梅宏枝电话:029-845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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