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绿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绿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12执恢901号
南京绿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润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浦民初字第025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5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工程款2315.86万元及利息等。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同时本院关联案件分配拨付了本案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情况说明》,载明(2015)浦民初字第0253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申请本案结案。本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结案条件。
现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