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

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与某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6民初31956号之一
申请人: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5号736室。
法定代表人:马光,董事长。
被申请人:北京康悦万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万源西里36栋-甲44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康悦万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作出(2021)京0106民初3195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康悦万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 584 663.26元。现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航天万源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北京康悦万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84 663.26的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郑 阳
二 〇二二 年 九 月 十四 日
书 记 员 王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