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9)鲁0305执恢536号
本案在执行本案在执行山东海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中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要求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9)鲁0305执恢53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建民
审判员 王军昌
审判员 郭宗威
书记员 蒲韦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