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东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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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在新星宇·之郡3号楼工程中存在结构G-11,KL1、KL8、KL11、KL20的左端,KL5的右端,没有标注为WKL等问题,公司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个月,项目负责人雷鸣、结构专业负责人王伟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
2015-12-24
1 新星宇广场一期(欧亚三环购物中心)工程被评为2019年度吉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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