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成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新建成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利好律师事务所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0民初12083号
原告上海新建成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利好律师事务所、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本院认为,本案租赁房屋征收事宜涉嫌刑事犯罪,且征收补偿款未予发放,不具备支付条件,故本案不应受理。已受理的,驳回起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上海新建成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周 励
书记员 姜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