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瑞安源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宁0104民初6364号
本院于2022年5月24日对原告***与被告***、宁夏瑞安源消防技术有限公司、银川莲盛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6364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将(2022)宁0104民初636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页第五行“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补正为:“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审 判 员 蒋维国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唐 伟
书 记 员 管相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