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8民初20731号
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上海西电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9立案。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准备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187.10元,减半收取计4,593.55元,由原告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操动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张静
法官助理 周莹
书 记 员 邓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