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973执13927号
广东穗合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穗合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973诉前调确782号民事裁定书申请执行,本院以(2022)粤1973执13927号案予以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申请执行人亦向本院作出了书面结案申请。据此,(2022)粤1973执13927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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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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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志彬、***
联系电话:0769-8980××××、8980××××、89808704、188××******
联系单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