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瑞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青海瑞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玉树藏族自治州三江源冬虫夏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玉执字第07-02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瑞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保广全,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玉树藏族自治州三江源冬虫夏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玉树市。
法定代表人**才吉,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青海瑞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玉树藏族自治州三江源冬虫夏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一案中,因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青海瑞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百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宁仲裁委员会(2015)宁仲裁字第099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当
审判员***占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