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威海市润泽矿山洗选设备有限公司、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092执323号
申请执行人:威海市润泽矿山洗选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号371020228014178),住所地威海市桥头镇科技产业园新桥路。
诉讼代表人:于凌波,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被执行人: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795039464),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汪魏新巷5号。
法定代表人:张香亭,经理。
上述当事人之间招标投标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鲁1092民初20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执行期间,经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9日作出的(2019)京01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被执行人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鲁1092执32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朝阳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 车 玲
书 记 员 杨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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