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212执9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3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3728011968********,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青岛建工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青岛建工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0212执9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于 泳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