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因通化师范学院第九教学楼工程存在注册建筑师印章过期等问题,依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刘春新被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个月(201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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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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