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鼎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连鼎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大连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辽0211执868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鼎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大连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辽0211民初82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殿和
审判员  李书印
审判员  何思蕾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  隋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