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辽0105执1314号
辽宁省教育建筑设计院:
申请执行人辽宁省教育建筑设计院与被执行人***责令退赔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7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78000元,其中,本金1078000元。本院已于2019年5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辽宁省教育建筑设计院。至此,申请执行人辽宁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年皇刑初字第00527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