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

巨矩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某某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8民初4579号 原告:巨矩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453号1923室A区-085。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钟楼区通江南路216号301-304、306-314。 法定代表人:周熙,执行董事。 被告:**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松金公路2758号1幢A3439室。 负责人:***。 原告巨矩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建筑规划设计(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需要,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 审 判 员  邱 燕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房昳玥 附:相关法律条文